塔河炼化公司是中石化在疆的唯一炼化企业,也是央企中较早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企业。改制后,塔河炼化保持了良好运营态势,在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油品质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带动当地群众就业等方面都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事实证明,油气资源领域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成功的。
今年1月起,中石油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在新疆启动试点。1月1日,中国石油新疆销售分公司正式改名为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在乌鲁木齐注册成立后,公司从原央企驻疆分公司转变为独立法人子公司,开始以新的身份为新疆“加油”,这是中石油销售板块第一个整体落地当地的案例。新疆本地注册后的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开始寻求与新疆本地油气企业进行合资合作。
7月18日和21日,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挂牌运营,这为新疆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再“加码”。
“混合动力引擎”助力企业发展“加速度”,混合所有制改革硕果盈枝。今年1月—6月,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销售成品油247.83万吨,销售车用天然气2382万立方米,上缴税费2.47亿元。今年1月—7月,塔河炼化公司累计加工原料油231.67万吨,销售各类产品218.98万吨,实现营业收入78.77亿元,利润11.41亿元。中石油克拉玛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预计每年可为地方贡献税费9.3亿元,比2014年增加1倍。中石化新春石油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今年原油产量在年初95万吨计划的基础上,又增加了7万吨计划,达到102万吨,预计全年形成产值22亿元,向当地上缴税费约6亿元。
属地注册大多采取99+1的模式,拥有1%股份对新疆意义非凡。改制后的企业一部分税收留在当地,将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贡献更多,随着企业产量的提高,利润的增长,贡献会越来越突出。据测算,新疆发展混合所有制,自主开发油气资源,按建设初期500万吨油气当量计算,可直接为新疆本地带来53亿元左右的税收。
如今,自治区油气开发领域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渐入佳境。7月15日,广汇能源发布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此次合作,意味着新疆民营企业在参与中石油混合所有制改革中迈出了一大步。
目前,为扩大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成果,我区正在积极推动中石化春光油田在疆注册,中石油与自治区拟签约合资合作的塔中西部油气勘探开发,前期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中石化也正在筹备与兵团成立合资公司,发展加气网络,同时推动西北油田且末塔中等区块油气勘探开发与新疆合作,实施地方化注册。